根据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表彰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,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《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对象
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4届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评比内容
1.辽宁省优秀毕业生
2.大连市优秀毕业生
3.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
三、评比名额
省优秀毕业生
市优秀毕业生
校优秀毕业生
5
16
四、参评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。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遵纪守法、品德优秀、行为文明,诚信意识较强、学术道德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。
4.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。
5.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,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6.创新意识强,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,荣获省级以上创业(大赛)奖项的毕业生;在科技创新方面,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、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7.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(二)参评要求
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,学习成绩排序在前50%且综合成绩排序在前10%(结果四舍五入)。
(三)不受评选指标限制的获奖者类型
1.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,满足评选条件,可优先推荐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2.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、省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(必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),满足评选条件,可优先推荐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3.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》(辽教函〔2020〕248号),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,满足评选条件,可优先评选为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按填表要求,认真填写申请材料,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,报送材料明细如下:
(一)校优秀毕业生
1.《大连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2);
2.《大连理工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;
(二)大连市优秀毕业生
1.《在连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附件4);
2.《在连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》(附件5)。
(三)辽宁省优秀毕业生
1.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附件6),具体要求详见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报送材料注意事项》(附件8);
2.《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7)。
注:不受指标限制的评选对象的证明材料:参军入伍推荐的,应提交《退役士兵证》复印件;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,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(表彰证书、证明文件);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,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)。
申报人请于2023年12月10日20:00前,将相关推荐表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hxueban@dlut.edu.cn,邮件主题请以“省/市/校-优秀毕业生-姓名-学号”格式命名;纸质版等待后续通知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,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;被推荐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法行为的,取消其相关荣誉;
2.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兼得,省、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校优秀毕业生;
3.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。
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