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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

作者:教务办公室   时间:2023-11-06   点击:[]

转发研究生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》:

2023年6月1日,经学校保密委讨论、商议,由人力资源处、研究生院和保密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的通知》,通知下发后,清退涉密研究生和执行情况良好。为适应当前学校改革发展形势,根据学部学院反馈,现就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与研究生涉密管理工作,提出如下具体要求。

一、博士后

(一)在站博士后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成为涉密人员:

1.经过上岗前保密教育,考核合格;

2.作为涉密项目负责人(牵头人);

3.承诺出站前所承担项目能够结题,结题前不得申请离校离职。

(二)在确保不接触密点的情况下,在站博士后可参与涉密科研项目。

二、研究生

1.禁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、博士研究生成为涉密人员;

2.在确保不接触密点的情况下,研究生可参与涉密科研项目;

3.如因实习等情况,需要出具研究生涉密证明,可填写《<涉密研究生证明>申请表》与《大连理工大学外派人员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》(保密办网站下载),到保密办办理证明;

4.2023年6月1日前已申请撰写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,培养计划不变,直至毕业离校;

5.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受原单位委派,如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,应由原单位出具涉密人员证明(就读前已具有涉密人员身份)且承诺就读期间参与的涉密科研在原单位执行,在导师为涉密人员的基础上,经保密委审批后,到研究生院备案,可以开展相关工作;

6.联合培养类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有涉密需求,需由导师向保密办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,一事一议。

人力资源处

研究生院

保密工作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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