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
转发研究生院《关于2023年下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安排》:
一、2023年冬季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:
工作时间
工作程序
工作要求
责任人
备注
10月7日
~
19日
学位申请
报名
学位申请人登录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提交‘学位资格申请’,经导师和学部(学院)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
学位申请人
导师
教务员
10月25日~
29日
学位论文
抽审
学位申请人登录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在‘提交学位申请单’中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,随机确定学校抽检对象后,并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‘盲审论文’,用于送审使用。
各学部(学院)对学位申请单中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,并形成相应的检测结果报告。
盲审论文中进行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匿名处理,为帮助评审专家了解作者的学术水平,论文电子版保留发文和获奖情况。
逾期未提交论文的研究生不予安排此次答辩。
10月30日~
11月30日
评阅送审
各学部(学院)对盲审论文审核后,研究生院将盲审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。评审通过的硕士论文可直接参加各学部(学院)组织的集中答辩。
11月20日~
12月4日
答辩申请及审批
学位申请人登陆系统提交‘答辩申请’后,各学部(学院)将‘答辩分组情况表’(按答辩日期至少提前3天)上传至系统,研究生院将依据答辩分组情况表组织督导对答辩现场进行检查。
11月24日~
12月6日
答辩
各学部(学院)集中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。
答辩秘书
12月12日前
学位评定
分委员会
各学部(学院)将分委员会决议材料上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。
分委员会秘书
二、2023年下半年校学位会召开两次:9月份和12月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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